一、准考证打印安排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残疾证原件参加考试。视障考生可于2025年4月7日9时起,听障考生可于2025年4月14日9时起,使用电脑登录准考证打印平台,下载并使用A4纸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平台:
https://zsbm.tjut.edu.cn/orange/app/wxlk/index.html#/login
登录账号为:考生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后6位+“#WXLK”(注:身份证号最后一位为X的,统一大写输入),例如:12345X#WXLK。首次登陆后建议修改密码,此账户将用于考生成绩查询,请妥善保存账号及密码。
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均以准考证上所示为准。不得在准考证上(包括正面、背面)做任何标记。
二、考生须知
为方便广大考生应考,2025年残疾人单考单招五校联合考试考点分别就考试相关事项发布公告,视力残疾考生遵照《2025年残疾人单考单招联合考试(视力残疾)长春大学考点须知》(附件1)执行,听力残疾考生遵照《2025年残疾人单考单招联合考试(听力残疾)北京联合大学考点须知》(附件2)执行,请考生认真阅读并遵守相关要求。
附件1:
2025年残疾考生单考单招联合考试(视力残疾)
长春大学考点须知
一、考前须知
1.考生须在考试前一天熟悉交通路线、考点位置(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长春大学东校区)、考前集合点(综合楼C区停车场)等信息。
2.考生需凭准考证进入校园。
3.统考科目考场设在综合楼A区,音乐类专业考试考场设在音乐学院。
4.考试期间,考生自习室、家长休息室设在综合楼C区一楼。
5.考生、家长及带队老师可通过微信扫码在校内餐厅就餐。
6.本次考试考生咨询QQ群:1019206038
二、考试须知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残疾证原件,接受身份验证后方可进入考场。
2.考生须自行携带答题用文具,明文使用黑色、蓝色或蓝黑色钢笔或中性笔;盲文答题可用盲文板、盲文笔及助视器等辅助设备(辅助设备不得带有通讯、计算、存储显示等功能)。
3.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智能手表)、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违规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4.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前集合点,开考后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场。
5.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及答题纸、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准将试卷、答题纸、草纸等带出考场。
6.考生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舞弊等行为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7.不得在试卷的密封线内答题,不得使用铅笔答卷,不得使用涂改液更改答案。
8.考试结束时,要立即停止答题,不得站起或离开座位,待监考员收齐试卷,清点完毕,下达离场命令后方可离开考场。
三、其他事项
1.统考科目英语听力部分在考试结束前30钟(上午10:30分)开始播放。
2.本考点其他事项,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长春大学招生信息网或长春大学招生办微信公众号。
3.考生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电话0431-85250087进行咨询。
附件2:
2025年残疾考生单考单招联合考试(听力残疾)
北京联合大学考点须知
一、考前须知
1.考生须在考试前一天熟悉交通路线、校区位置,在考试当天到达考点,无须提前一天到考点报到。
2.考生须统一从北京联合大学蒲黄榆校区北门进入,校区内醒目位置设有指南版面:考试规则、考试时间安排、考点平面图与考场示意图。
3.考生考试期间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残疾证原件进入考点,可以由一名家长陪同进入考点。
4.统考科目考前集合处设在北京联合大学蒲黄榆校区北门广场,考生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相应考场指示牌处排队,考场引导员将带领考生依序进入相应考场。
5.统考科目考场设在综合楼(1号楼)和科技楼(7号楼),天津理工大学单考科目考场设在综合楼(1号楼),长春大学和郑州师范学院单考科目考场设在综合楼(1号楼)和实验楼(2号楼)。
6.长春大学单考科目专业测试(听写、朗读)包含听写和朗读两个考试科目,其中听写科目为笔试,所有考生必须于考试当天8:30前到达考场参加笔试考试;朗读科目为面试科目,考生在听写科目结束后直接按照准考证号顺序进行朗读科目面试。
7.综合楼(1号楼)一楼报告厅作为带队教师及家长的休息室。考试期间,禁止带队教师及家长在考场周边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等一切影响考试的行为。
8.考试期间,考生、带队教师及家长可在蒲黄榆校区食堂就餐(现场需要使用现金购买餐券就餐,不支持其他支付方式)。
二、考试须知
1.考生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
2.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残疾证,接受身份验证后方可进入考场。
3.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专业课考试自备画具、画板、颜料及相关用品(无任何与考试相关标记),卷面不得喷涂任何上光或固定材料,其中素描考试限用铅笔或碳笔,色彩考试限用水粉或水彩;严禁携带任何书籍、纸张、修正液及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手表等计时工具物品进入考场。
4.统考科目开考15分钟后禁止入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答卷按顺序放好,待监考员将答卷收齐后,依次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5.各校单考科目考试开考即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后立即由志愿者带领离场。
6.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7.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考试舞弊等行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国家考试相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事项
1.本考点其他事项,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北京联合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2.考生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电话010-88962273进行咨询。